徐錦榮 因保管不善,將證號為清遠市國用(2012)第00913號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遺失,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自本公告登網之日起該國有土地使用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徐錦榮
2025年5月19日
徐錦榮 因保管不善,將證號為清遠市國用(2012)第00913號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遺失,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自本公告登網之日起該國有土地使用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徐錦榮
2025年5月19日